顶撞老板的事发生在上周五,一晃已经过去一个礼拜多了,日子总是比我们想象的过得快些。就像汪骅到了香港已经一年了,下周就要回杭州了。昨天他请我吃饭。我到了他住的红磡黄埔花园,抬头看看公寓观景台的雨棚,似乎还能看见一年前他掉在上面的钥匙,虽然事实是他当时就想办法把钥匙捡了回来。 扯远了。和老板的争执,说的好听点,是学术上的分歧;说的实在点,是我在学术上的无能导致老板的不慢;说的具体点,是我工作进度太慢,老板火了;说的总结点,我自己引起老板的不慢,其实也就是我自找的倒霉;说的疑惑点,这样的请况,我还有什么理由和勇气和老板争呢;说的哲学点,存在即合理,我争了,当然就有争的理由。理由就是一个字,“不服!” “不服”,数来数去是两个字,不过这个没什么关系,关键在于事件的性质就是这一口气。我不是个看不到自己很差劲的人,但是我同时是个讲求事实的人。事实是,我比较笨,做研究很差劲,总是想不到点子上,而且还不用功,懒散从我骨子里向外渗透,成为我的个人标志。但是,老板说我不理解我自己做的,只是想try,try出一个看着漂亮的结果,这些,我是不承认的。 争论当然不是吵架。老板爱用疑问句来表达他的不慢和进行指导,这点我们都知道。因此一般老板发问的时候,常常是不要求回答的。而我做的,就是他问一句,我就答一句。这在几个师兄师姐看来,就是老板说一句,我顶一句了。当然,事实上也是这样。事情到了最后,是老板先放低了声调。因为我也开始反问他:不try我怎么知道理论上好用的方法实际上能不能用? 对我这种表现的看法,大致分为两种意见。一种是jdlv为代表的,“终于有人顶顶他了,他这次算是知道你的性格了”,但这样的意见不是主流。主流是yy和师姐他们,yy说“你有什么可不服气的?!他是老板,他说什么都是对的”,师姐说的温和点。可以想象,至少90%的人会同意后一种意见。家里的意见还是“不能这样和老板说话,以后工作,如果这样会吃亏……”云云。 爱谁谁,什么吃亏不吃亏,做人哪能这么计较着做?做人,先做自己吧! 至于没能耐,为什么还要争的论调,我只能看作是美国式霸权的思维。没能耐的人,也是有言语权的,也是一样要表达自己的意见的。已经没有能耐了,如果连自己都失去了,那么活着还有什么劲?